诉讼离婚 03-26 728
我国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 行为不仅违反婚姻法,而且触犯刑法。重婚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重婚或有 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引起的离婚纠纷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一,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对方提出离婚。在司法实践中,一方当事人重婚 或与他人同居,对方当事人一般会提供相应证据,证明重婚、与他人同居的事实。一 般而言,若当事人在与原配偶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第三人办理结婚登记 或者已经提交计生部门新生儿信息表,法院则认定构成重婚。
若当事人符合《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有配 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情形,人民法院则认定 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对此,人民法院会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 能,因此可准予离婚。其二,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一方起诉要求与原配偶离婚。如夫妻感情 尚未破裂,原配偶坚持不离婚的,可不准予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可准予离婚。综上,在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能以判决不准离婚 作为惩罚重婚一方和妍居一方的手段,强制维持其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无论是无过错方还是有过错方提出离婚,都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是否准予离婚的 准则。准予离婚的,人民法院会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并应当 支持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