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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婚姻律师讲解关于孩子抚养权能否放弃

子女抚养 07-24 761

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离婚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根据实际收入支付孩子抚养费。
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孩子抚养权归属可以协商约定;一方放弃孩子抚养权,另外一方愿意抚养孩子,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都希望抚养孩子,或者双方都放弃抚养孩子,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
法院一般是根据双方的抚养意愿、抚养条件、有无不良嗜好等综合因素考量,将孩子抚养权判决给对孩子成长较为有利的一方,另一方根据收入情况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双方情况发生变化,可以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或者通过法院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实践中关于抚养权分配原则,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3、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同时法院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住房条件等因素来最终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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